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的时效通常是 180 天。
从复议决定规定的履行期限到了那一天开始算;要是复议决定没规定履行期限,就从复议决定送达给当事人的那一天开始算。
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了,是可以适当延长这个时效的。
在这 180 天的时效期间里面,如果当事人没有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超过了这个时效之后,法院一般就不会再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
这里要特别注意,不同类型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具体的情况,可能会让时效规定不一样。
要是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最好还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