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
拖欠停工留薪期的
工资,也算拖欠
劳动报酬。
2、
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每月要照常支付给单位,如果
逾期不付的,算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