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
抚养费属于
民事纠纷,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
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如果
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就是有可能因为涉嫌构成
刑事犯罪,而坐牢的。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1、
离婚后,一方
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子女
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4、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5、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6、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