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实习受伤不能认定为是
工伤。原因有以下两点:
1、实习生不具备
劳动法规定的
劳动者主体资格。
2、实习生不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
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因此,学生在
实习期间,由该公司对其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该公司是实际受益人,两者之间形成
雇佣关系,该公司有责任和义务
保证实习生的实习安全,因此实习生可以向公司主张
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