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可获得以下
赔偿:丧葬
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
工资的3个月计发;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
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个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