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一般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但是即使是婚前房产,实践中也会存在有父母
出资、登记一方名下等多种情形。具体个案中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确定。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