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
抗辩权,合同
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
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
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
债务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一是
同时履行抗辩权。二是
先履行抗辩权。三是不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的
合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
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之前,发现
债务人的财务或信用状况发生严重的变化,在履行之后,对方的对待给付极可能不能实现,从而危及到先为履行一方的债权,此时可以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