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要提供
担保,但对于是否要求提供
反担保没有作出规定,一般由
担保人自己决定。
2、《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4、《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
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
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