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保险中心是不主张居民随意
退保的。
除非是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一)参保
人死亡;
(二)参保人要出国定居;
(三)参保人参加了其他形式的
养老保险,而两种保险之间又没有衔接。
一些参保人在缴纳了一段时间保险后要求退保,但是过一段时间想补交续保,这样给保险中心增加了很大的管理成本,要频繁重复新建
个人档案、删除档案的工作。
其实,国家的政策就是让人人都老有所依,给每位参保人都会有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完全没有必要退保。
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把缴费标准降低一些,最低可以每年交100元,这样的话不会给自己造成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