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协商的,自行协商更改,无法协商的,有法定更改
抚养权情形的,到
法院起诉更改。
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
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
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
抚养孩子,那么只能寻求变更
孩子的抚养权。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
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
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
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属于
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