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
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
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工伤
赔偿的
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
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