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
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风险提示: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30%,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10%,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预付款不得用于与本
合同工程无关的事项,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