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依据按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证明,当出现
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是最好的
证据,那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
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
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