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证明
劳动关系的,不仅仅是
劳动合同,如
劳动者可以搜集到以下有效凭据,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有单位盖章或者
法人有劳动者姓名的材料,比如单位出具的奖状、介绍信、报税资料、代表单位对外签订的
合作合同、单位法人签字签发的相关内部文件等;
2、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经办相关凭据、证件,如劳动者的
社保缴纳记录、银行出具的
工资流水、政府主管部门办法的医师执业证、建造师证等;
3、相关的媒体报道、企业官网信息、或者经过实名认证的软件交易或者沟通凭据,虽然证明效力较低,但也可以作为认定双方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辅助
证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