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在怀孕3-8个月间要选定生育定点医院,有单位专管员携带
准生证到生育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否则不予报销生育
医疗费。办理报销时效:在女方分娩6个月以内。由单位
经办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
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
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