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
代表人不能以自己个人名义就
法人行为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
诉讼,但必须是以法人名义提
起诉讼,而不能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如果无法加盖法人的公章,可以说明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在
起诉状上签名,提起诉讼。
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
仲裁条款,或者在
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