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算。
1、
合同终止后还需要结算。合同的
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债权债务终止:
(一)
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
债务人依法将
标的物提存;
(四)
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