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
仲裁前置,经过劳动仲裁不服,15天内
起诉到法院,对
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15天内上诉到中院,
二审终审。如果有新的
证据或者法律适用错误可以
申请再审。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
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