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罪要承担
刑事责任,
刑事羁押四个半月属于法定期限之内。
犯罪嫌疑人的
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及
批准逮捕期限和
侦查期限、检察机关
提起公诉期限及人
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
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法院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