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义
产权人反悔。而
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
代理事实,想取得
房屋产权或就会很困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名义产权人私下
卖房,不经过你的同意就把房子卖出。
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过户产生的
税费。
2、登记
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
人死亡,其
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3、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
民法典》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
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
抵押)或被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