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
工资及
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
月工资)及办理
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
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
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
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向单位提出
辞职申请后不是一定能获得补偿的;劳动者是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那么到时候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工资费用并且向劳动者给与一定的补偿,如果不按《
劳动法》就直接辞职是没有劳动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