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间借贷是不会坐牢的,这个就是民间借贷引起的
经济纠纷,只涉及到
民事纠纷,没有构成
违法和
犯罪行为,不需要坐牢。暂时
无力偿还的,经
债权人同意或者人
民法院裁决,可以由
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如果债主
起诉欠债人,法院可以对欠债人
强制执行,视
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法律予以
处罚。严重者或将坐牢。
3、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拘留;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
伪造、毁灭重要
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
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
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协助执行的人,进行
侮辱、诽谤、
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
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