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放
工资时,应当根据各种应发项目应扣项目计算实发金额,对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学习,
借: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
借: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应交
税费-应交
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
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2、企业计提工资时,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销售费用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借:管理费用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