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是
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农民工使用台帐,没有保存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资料,对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大部分企业没有按照《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农民工签定劳动
用工合同。工程转包、分包后,一些施工作业队,因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基本上都没有与农民工签定
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支付的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具体、不详细。
2、二是转包工程没有“转包”相关责任。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劳动用工情况缺乏管理和监督,农民工工资没有纳入
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对施工作业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缺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