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可以选择进行协商。但是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没有办法取得效果的。
2、进行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
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
3、直接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
仲裁、
诉讼。向有
管辖权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诉讼按照
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
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