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前离职,但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
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
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6、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
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8、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的;
9、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
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