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请检察院
批准逮捕不用
换押证,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需材料有:
1、公安机关要求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
2、同
案卷材料、
证据;
3、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
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
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
退回补充侦查的,
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
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