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一方父或母不支付
抚养费,不履行其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
抚养义务时,另一方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
变更抚养权,以保护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权益。
2、在实践中,夫妻在
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不能支付抚养费的,双方均可提出变更
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
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
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