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名是需要另一方同意的。因为未成年子女需要更
改姓名的,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办理,仅有一方是不能为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的。如果私自给孩子
改名,是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2、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
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
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