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间被提前辞退是否有补偿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
辞退员工的,要视具体情况来确定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1、如果是在
试用期内的,则单位不需
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是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
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
3、如果已经过试用期的,则单位首先应该向员工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
代通知金,再根据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合法来确定单位的法律责任。
4、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本要
工资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5、如果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属于
违法解除,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本要工资来支付
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
劳动者支付
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
申请仲裁争取
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