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补偿。用人单位应当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予
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
裁员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不得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没提前30天,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
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