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弟弟,他有案子正好在诉讼期,但是他不知道合同能不能继续履行,问一下在诉讼期间合同仍继续履行合理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和其他人完 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或 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给申请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 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从以上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对于B公司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是毫无疑问的,上面说的内容就是在诉讼期间合同仍继续履行的正确解释了,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