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公正审判的。
债务人如果有
证据证明是在自己非自愿或被欺骗的情况下写下的
借条和收条,可以要求判决借条和收条无效或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相关法律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