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认定后单位根据以下条件
赔偿: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认定
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者的赔偿或支付
工伤待遇的责任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