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非
诉讼业务包括:证券股票、债券、基金发行、转让、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金融领域内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
抵押贷款、信托
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接受委托、
代理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软件和
版权注册;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法律事务代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
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
辩护人,接受
自诉案件自诉人、
公诉案件
被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
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
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
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