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婚生子上户口的程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所生婴儿是在国内出生的 婴儿的
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应当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 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
结婚证和中国公民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 随婴儿父亲或母亲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
2、
非婚生子女和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准予登记常住户口。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所生婴儿是在外国出生的 婴儿可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 婴儿出生已取得外国国籍的 不得再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 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