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
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
被拘留就有
拘留证明和
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
刑事诉讼中的一种
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
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
处罚,也就不会留
有案底。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
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
起诉、审理,我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在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