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劳动者自己原因
辞职,是没有
经济补偿或
赔偿的。如劳动者因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原来的工作,可与公司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