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代理词在庭审之前给法官合适吗?
[律师回复] 代理词不是诉状或答辩状,是不需要提前提交的。法庭辩论后是否提交给法庭,取决于你的自愿,一般都是在开庭后提交的。 如果代理人选择在庭审过程中使用,代理词于代理人而言,就是代理人根据庭审程序要求为求更准确全面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事先做好的备忘录。 如果庭审后向法庭提交,代理人考虑的是,诉讼进程中,因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囿于庭审时间,在庭审中的应对可能相对仓促。代理人在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后,庭后写就提交,以弥补庭审过程中自己发表意见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