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的规定,构成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既遂的
判刑为:
明知是
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