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邮件罪的判罚会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隐匿电报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邮政工作人员。
本罪的客体是客体电报。
犯罪到
判刑的流程为:
1、
立案。有
侦查权的机关接到
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等经过初查予以立案;
2、侦查。由
侦查机关搜集有罪和无罪
证据以及
定罪量刑证据;
3、
审查起诉;
4、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
公诉机关;
5、审判。法院在审判案件以法律和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
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