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如果出售时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
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
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
2、如果
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
共同财产,用出售或
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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