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几级残疾都不可以免
社保,只有减免优惠和补贴具体如下:
1、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
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2、社保是对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制度,包括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这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残疾人补贴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包括:
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
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
低保家庭中持有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本人前12个月月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1-2级的残疾人或3-4级的精神智力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包括:
(1)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和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2)持有1-4级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和持有1-4级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
【法律依据内容】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
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
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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