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若用人单位
违法辞退怀孕员工,用人单位应向
劳动者支付二倍
经济补偿标准的
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公司辞退员工,如果公司有过错的,应该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公司是违法
辞退员工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双倍补偿。如果公司无过错的,则一般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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