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
定金与订金之区别,您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首先,交
付定金的协议属于从合同范畴,根据合约中的规定,若负有交付定金义务的一方未能按时完成交付,并不视为
违约行为;
然而,如果涉及到交付
订金的协议,那它便成为主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约定要求,应交付订金却未予执行的话,将被视为违犯了主合同。
其次,当交付与收到订金的任何一方未能
履行合同债务时,不会产生丧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法律后果,仅需以订金作为相应的
损害赔偿。
最后,相较于
定金的数额,法律对此做出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例如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便明文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对于订金的金额,则可以由双方
当事人自行商议决定,法律一般不会设定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