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贵司尚未与员工签订完整的
劳动合同事宜,如员工希望提起
仲裁程序,敬请向位于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详尽的书面
仲裁申请文件,同时须按被申请人的人数要求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在撰写
仲裁申请书时,应尽可能准确地明确以下各项内容:
⑴申请人的
身份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实际居住地址等;
⑵明确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全称、主营业务、实际办公场所及其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以及职务等详细情况;
⑶清楚简洁地陈述您期望通过此仲裁程序所达到的目的以及详细理由;
⑷提供所有必要的
证据材料,并标明其来源及
证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
如果您在撰写正式的仲裁申请书上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述形式进行申请,由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在尊重您权益的基础上进行记录备案,并及时通知并告知被申请人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