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夫妻中有一人想
离婚,但另一半不想,那就只能去法院
打官司了。
法院会根据你们之前的感情底子,现在的情感状况,为啥要离婚等等,综合来看是不是真的已经没得挽回。
经过调解之后,如果感觉真是无法再过下去了,那么法院最后还是会给你判离婚的。
不过你知道吗,第一次去告人家离婚,只要另一半不同意的话,如果你没有足够的
证据证明感情确实破裂了,法院大概率是不会判离的。
实际上,在法庭上,对方可能会说我们还有感情,还想好好过日子这样的话,这时候法官一般都会给他一些机会,让他们再想想怎么珍惜感情,好好经营这个家。
然后嘛,判决
驳回上诉就是这么回事儿啦。
当然了,这只是我知道的情况,具体请咨询当地
律师实际情况。
《
民法典》里提到过
夫妻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况哦:
1.有外遇或跟别人一起住;
2.对家人施暴或者伤害家人;
3.赌博、吸毒这些毛病老也改不了;
4.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开住了超过两年;
5.经过法院判决不能离婚后,还是坚持分开住了一年后,其中一方向法院重新提
离婚诉讼的时候。《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