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指出,向人
民法院寻求对其民事权利进行保护的
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
然而,
诉讼时效期限将自权利人意识到或有可能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身份明确之日起,由此计算出具体的时间长度。
值得注意的是,最长的诉讼时效时间设定为20年,权利遭受损害日期开始计算,倘若超过20年,人民法院将会不再提供相应的司法保护,除非出现特殊状况,否则人民法院无法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做出延长诉讼时效的决定。
若需延长诉讼时效,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诉讼时效已达20年的上限;
2.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尽力争取,却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未能实现;
3.是否应该延长诉讼时效的决定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4.待决定延迟的时间段应合理适中。
关于
最长诉讼时效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它的
适用范围极其广泛,囊括了各类民事
法律关系;
2.其时效期限规定为20年;
3.该时效的起点是从权利遭受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无论此时权利人是否知晓自己的权利正处于被侵犯的状态,只要在20年内,权利人都有权获得法律保护。
这种计算方式相较于其他需要以权利人意识到或应有可能意识到权益被侵害作为起点的诉讼时效而言有所区别;
4.对于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限,可以享受相关延长的规定,却不能应用中止、中断的原则。
但是,其他类型的诉讼时效则对于这些原则享有充分运用的权利。
在确定诉讼时效和开始计时上,有如下几个要点需要特别关注:
1.当权利人对自身权益受损害以及义务人的身份开始知晓或应该知晓时(包含当约定的还款期限生效,以及条件变成现实),诉讼时效期限便正式开始生效。
2.假如双方约定同一
债务分阶段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将从最后一次分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3.如果双方未就履行期限达成协议的话,那么诉讼时效期限自权益人预期要求履行之日或优惠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类情况下,
债权人始终拥有要求履行的权力。
若债权人的要求没有得到
债务人落实,便构成
侵权行为,从而使债权人具有行使请求权的权力。
若法律或合同有规定优惠期限的话,那么只有在优惠期限结束后,债务人才还未履行时,请求权才能获得启动。
4.对于那些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
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采用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从
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对于那些
未成年人因受不当性行为造成伤害的
诉讼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限通常自他们年满18周岁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