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申请
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导致相关
当事人留下任何形式的
案底记录,然而,如果最终的判决结果为定罪
量刑,那么案底将会被保存下来。
具体而言,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虽然取保候审并非
刑事处分决定的一部分,但即便是在尚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只要涉及到
拘留行为,当事人仍将获得相应的
拘留证明以及
释放证明,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拘留,这些证明都将最终被纳入
个人档案之中。
这一点提醒我们,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务必认真对待所有与之相关的法律程序,避免因未尽责而产生不良后果。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
拘传、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等不同程度的
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
相较于其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更多自由空间,同时也强调了调查人员必须对案件进行实质性的处理。
再者,若调查机构发现有必要终止对当事人的刑事追诉或者取保候审和
监视居住期限已经超过法定限制时,他们应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并且应向有关人员和单位发送解禁通知。
同时,对于违反应有的
取保候审规定且需要进行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公安机关可对其实行先期拘留。
总的来说,尽管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直接引发案底记录,但是一旦判决结果确定,案底将不可避免地被保留下来。
因此,我们在面对司法问题时,应该始终保持谨慎态度,积极配合调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