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间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是发起单位的不同,顾名思义,工程结算多为由施工单位主动提出;
而工程决算则通常由建设单位自发启动。
其次,两者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工程结算主要涵盖了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合约定给施工方的其他相关费用;
然而,工程决算是一个项目从策划阶段直至竣工投产全过程的所有实际花费,比如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等等。
最后,在重要性上也有所区分,工程决算是一项工程的总费用,这其中自然包含了工程结算的各项支出,同时还可能会有一些额外的费用;
而工程结算主要涉及到实体工程的建安工程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工程结算构成了工程决算的核心部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
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
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
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
工程款项。